闽侯又一镇区控规出炉:规划用地总面积为258.26公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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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《闽侯县鸿尾镇区F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(修编)》的公示。公示显示,《闽侯县鸿尾镇区F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(修编)》,于2021年4月12日通过专家技术审查。根据《城乡规划法》中“第二十六条”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,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,并采取论证会、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。公示时间自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6月5日

规划简介如下:

一、区位与规划范围

鸿尾镇区F单元位于闽侯县鸿尾乡,规划范围北至闽泉工艺厂,南至南部山体,西至穆源溪,东至现状采石场,规划用地总面积为258.26公顷,穆源溪从规划区北侧穿流而过。

二、功能定位

整合优势资源,做大做强工艺品特色产业和特色制造业,完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,依托鸿尾工业园,服务工业园,提升城镇发展动力,建设成为闽侯县工艺品产业和特色制造产业园区。

三、规模与开发容量

本片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92.41公顷,居住人口0.77万人。

四、功能结构与用地布局

本片区规划以产业为主导功能,打造高端制造业和特色工艺品设计制造为主。

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布置在规划区中部区域、打造园区服务中心;居住及配套服务设施主要分布在穆源溪南侧。

以穆源溪为纽带,沿河布置绿地,由南至北串接整个规划区。

规划形成“一轴、一心、一廊、三组团”的空间结构。

一轴:指的是鸿尾大道作为园区南北空间发展轴;

一心:指的是中部园区服务中心;在园区中部布置行政中心,结合行政中心布置公园绿地、商业、加油站、停车场等用地,服务园区。

一廊:规划为结合山体、公园形成两个连接东西山脉的组团生态廊道。

三组团:指的是南部产业组团、北部产业组团、中部居住配套组团。

五、开发容量控制

F单元总用地面积258.26公顷,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92.41公顷。居住建筑面积34.06万平方米,居住用地平均容积率1.71;商服设施建筑面积34.06万平方米,商服设施平均容积率1.46;工业建筑面积187.14万平方米,工业用地平均容积率2.2;总人口0.77万人,公园绿地面积32.86公顷。

六、公共服务设施配套

根据规划用地功能与开发容量,规划完善了片区相关配套设施的配置。

1.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:行政管理设施1处、*设施1处(小学1所)、商业设施1处;社区级幼儿园2处。

2.道路与交通设施:规划公交首末站1处、社会公共停车场1处,可提供100个泊位。

3.公用设施:规划变电站(2处)、燃气调压站(1处)、供电所(1处)、消防站(1处)、垃圾转运站(1处)等。

七、交通组织

规划充分考虑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、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的服务功能等,采用类方格网式与自由式相结合的路网布局形式,分成主干路、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。

规划形成“一纵两横”的主干网络,“一纵”为园区路,“两横”为大模路和栢溪路;形成“一纵一横” 次干路网络,分别为原114县道和园区西路;以及提供公共空间及出入交通功能的支路网。

规划后的城市道路用地面积24.48公顷,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.72%。

八、公示图纸

1、区位图

2、空间结构规划图

3、土地利用规划图

4、道路交通规划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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